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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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8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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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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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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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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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教學委員會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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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批准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教學委員會常設成員續任。(沈振耀、張永春及馮文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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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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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由二零零四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刊登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二組第2366頁內的更正書(第13/2004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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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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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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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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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