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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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8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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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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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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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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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規範;規定;規條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公共運輸 / 支付;繳付 / 運輸 / 旅客;乘客 / 輕軌 / 輕軌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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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18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第六款及第七款。 (核准設立和提供輕軌運輸憑證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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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11-5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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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副刊第18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第六款及第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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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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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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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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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