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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83/2008
  • 公佈日期
    2008-04-1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5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文化遺產 / 文物保護 / 紀念物;紀念碑 / 最高限額度 / 建築 / 大廈 /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 /
  • 摘要
    訂定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的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
  • 頁數
    第426-44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