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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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8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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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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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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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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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衛生局 / 合同 / 承攬合同 / 擴大 / 仁伯爵綜合醫院(山頂醫院) / 建築 / 公共工程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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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34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仁伯爵醫院第一期擴建工程——輔助設施及急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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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49-25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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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新福港——權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4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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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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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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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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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