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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85/2019
  • 公佈日期
    2019-05-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計程車(的士)、出租車 / 的士計程器 / 公共運輸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動產租金;動產租賃 / 附加費 / 交通事務局 /
  • 摘要
    訂定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收費。
  • 頁數
    第1768-176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九年六月三日起生效。
    第3/2019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內。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二副刊第168/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二款第(二)項。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二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副刊第2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