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87/2015
  • 公佈日期
    2015-05-1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消防局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擴大 / 公共工程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稽查;監督;監察 / 2013 / 2014 / 2015 /
  • 摘要
    修改第40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開支分段支付。(西灣湖消防局行動站擴建工程——監察)。
  • 頁數
    第211-212頁
  • 註記
    PAL亞洲顧問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408/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