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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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8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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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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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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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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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法律制度 / 人才引進 / 人力資源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得分表 / 職業 / 工業;產業 / 文化 / 體育運動 / 娛樂 / 大眾傳播媒介 / 商業;貿易 / 培訓 / 體育運動 / 翻譯 / 廚藝管理 / 展覽 / 教學;教育 / 學術研究;科學研究 / 市場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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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優秀人才計劃》及《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高級專業人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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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21-11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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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核准《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優秀人才計劃》,該計劃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
核准適用於第一款所指計劃的計分表,該計分表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二。
核准《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高級專業人才計劃》,該計劃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三。
核准適用於第三款所指計劃的計分表,該計分表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四。
核准適用於第三款所指計劃的人力資源緊缺的專業職務,有關專業職務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五。
廢止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177/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但不影響本批示生效前已按該批示核准的《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優秀人才計劃》及《文化體育及其他產業高級專業人才計劃》提出的申請繼續適用該計劃的規定處理,直至完成有關程序為止。
第7/2023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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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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