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89/2009
-
公佈日期2009-03-23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2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建築 / 公共工程 / 經濟房屋 / 氹仔島 / 2009 / 2010 / 2011 /
-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氹仔TN27地段經濟房屋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的監察”服務的合同。
-
頁數第592-593頁
-
註記乘風土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25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