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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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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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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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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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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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應用;使用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收費;票價 / 公共泊車服務規章 / 公共服務 / 交通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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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何賢公園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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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93-5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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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生效。
廢止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4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特刊第335/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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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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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