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0/2011
  • 公佈日期
    2011-05-0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期限;期間 / 公積金制度 / 永久性居民 / 退休與撫恤 / 退休 / 中央儲蓄制度 / 公積金;福利基金 / 制度 / 2011 /
  • 摘要
    訂定本年五月份至七月份為第31/2009號行政法規《開立及管理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一般規則》第十一條第一款所指編製參與人臨時名單並作通知的期間。
  • 頁數
    第116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