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0/2014
- 公佈日期2014-05-12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9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公共工程 / 建築 / 體育設施 / 體育運動 / 擬訂草案 / 2011 / 2014 / 2015 / 2016 /
- 摘要修改第380/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望廈體育館重建——編製施工計劃)
- 頁數第234-235頁
- 註記修改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380/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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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