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2/2003
- 公佈日期2003-04-1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6 I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治安警察局 / 促進;提升;推廣 / 因工作優異晉升 /
- 摘要因傑出行為提升治安警察局人員。
- 頁數第1674-1675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6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