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2/2007
  • 公佈日期
    2007-04-0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 電子政府 / 工作表現評核 /
  • 摘要
    規定《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九條第一款所指的印件及第272/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核准的表格得以電子載體提供。
  • 頁數
    第83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