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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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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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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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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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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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委員會;佣金 / 運載工具;車輛 / 機動車輛 / 組成 / 負擔 / 出席費 / 交通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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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機動車輛商標和型號核准委員會”的職權及其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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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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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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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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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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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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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