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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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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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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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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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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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列表 / 私營部門 / 基本建設;基礎建設 / 監督;監管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治安;保安;安全 / 保護 / 資訊網絡 / 電腦系統 / 電腦數據資料 / 信息學;電腦學;資訊 / 經濟局 / 博彩監察協調局;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衛生局 / 海事及水務局 / 郵電局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民航局 / 交通事務局 /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 市政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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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指定受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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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497-35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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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35/2019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內。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一組第16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