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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3/2024
- 公佈日期2024-05-30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S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地籍圖 / 依照澳門特區法律實施管轄 / 陸地 / 海域 / 邊檢站 / 珠海 / 廣東省 / 國務院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 摘要劃定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的地籍圖。
- 頁數第1171-1173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一款所指地籍圖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內。
第10/2024號法律刊登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及第19/2024號行政長官公刊登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副刊。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