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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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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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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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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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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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碼頭 / 氹仔島 / 修改 / 2008 / 2009 /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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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修改第26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氹仔新碼頭擴建工程——基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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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69-2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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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26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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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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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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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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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