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8/2010
- 公佈日期2010-04-2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碼頭 / 氹仔島 / 修改 / 2008 / 2009 / 2010 /
- 摘要許可修改第26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氹仔新碼頭擴建工程——基礎施工)
- 頁數第269-270頁
- 註記修改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26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