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98/2011
  • 公佈日期
    2011-05-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澳門大學 / 2005 / 2007 / 2011 /
  • 摘要
    修改第32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澳門大學教務及行政大樓(B1)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
  • 頁數
    第1172-1173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32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