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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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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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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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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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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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規章;條例 / 管理 / 要件 / 應用;使用 / 電子文件 / 開考;競投 / 公共職能;公職 / 個人資料 / 資訊化 / 期限;期間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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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13/2016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報考平台規章》第一條及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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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82-118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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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第13/2016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報考平台規章》第一條及第二條第一項和第四項。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21/2021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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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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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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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