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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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1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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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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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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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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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權限授予 / 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管理人;董事;局長;委員 / 印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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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印務局局長。(杜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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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684-36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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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出的行為,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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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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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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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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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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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