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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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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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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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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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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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副局長;副司長;副主任;副院長 / 定期委任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 負擔 / 本身預算 / 2013 / 2014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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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副主任。(鄭渭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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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44-11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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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六日起產生效力,為期兩年。
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的依據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二組第1630頁內的更正書(第4/2013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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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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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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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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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