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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2/2013
  • 公佈日期
    2013-02-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6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副局長;副司長;副主任;副院長 / 定期委任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 負擔 / 本身預算 / 2013 / 2014 / 2015 /
  • 摘要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副主任。(鄭渭茵)
  • 頁數
    第1144-114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三年二月六日起產生效力,為期兩年。
    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的依據及被委任人的學歷及專業簡歷。
    刊登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二組第1630頁內的更正書(第4/2013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