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32/2007
  • 公佈日期
    2008-01-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專責公證員 / 民政總署 /
  • 摘要
    委任兩名民政總署法律及公證辦公室法學士,在該辦公室處長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期間履行專責公證員的職務。(莫秀珍及高立德)
  • 頁數
    第256-25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