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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4/2010
- 公佈日期2010-03-03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 生效狀況不生效
- 敘述詞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管理人;董事;局長;委員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民政總署 / 2010 / 2011 / 2012 /
- 摘要委任一名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麥儉明)
- 頁數第2495-2496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起產生效力,為期兩年。
以附件形式公佈委任的依據、被委任人的學歷和專業簡歷。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