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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4/2021
  • 公佈日期
    2021-06-2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開考;競投 / 評估;評審;評核 / 晉升考試;晉升之開考 / 入職考試;入職之開考 / 履歷 / 資料的保護 / 個人資料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人員招聘;人員聘任 / 甄選 / 職業培訓 / 學歷 / 晉升 / 人員錄用;錄取 / 進入(公職) / 公共職能;公職 /
  • 摘要
    核准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三)項及第四款(三)項規定的表格格式。
  • 頁數
    第1016-102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核准(經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21/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二十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三)項及第四款(三)項規定的下列表格格式,其載於作為本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一至附件四:(一)《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二)《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報名表》;(三)《開考報名表》(適用於晉級開考及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六十條的開考);(四)《開考履歷表》。 第21/2021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