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40/2009
  • 公佈日期
    2009-12-0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民政總署 / 政府代表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澳門歷史城區 / 文化遺產 / 文物保護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連接世遺景點的城區美化─—亞婆井至崗頂行人道美化工程”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14586-14587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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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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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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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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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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