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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40/2009
- 公佈日期2009-12-02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民政總署 / 政府代表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澳門歷史城區 / 文化遺產 / 文物保護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連接世遺景點的城區美化─—亞婆井至崗頂行人道美化工程”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14586-14587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