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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47/2008
公佈日期
2008-11-26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8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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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訂立“澳門文化中心綜合劇院音響系統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頁數
第10946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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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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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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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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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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