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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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4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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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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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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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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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民政總署 / 權限的轉授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供應合同 / 設備 / 澳門文化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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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購置文化中心舞台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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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7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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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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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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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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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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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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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