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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51/2009
  • 公佈日期
    2009-12-2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II NE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辦公室主任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2009 / 2010 / 2011 /
  • 摘要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翠玲)
  • 頁數
    第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產生效力,為期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