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57/2010
  • 公佈日期
    2011-01-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民政總署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政府代表 / 合同 / 供應合同 / 資訊設備 / 設備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為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購買二十二台商用LCD液晶顯示器》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221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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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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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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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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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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