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66/2014
-
公佈日期2014-12-20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II NE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辦公室主任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假期;年假 / 缺勤 / 津貼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2014 /
-
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丘曼玲)
-
頁數第18-20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二組副刊第1/201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八)項、(十一)項、(十二)項、(十三)項、(十六)項、(二十)項及(二十一)項。
-
相關法規-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