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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DESSAJ) 9/2008
  • 公佈日期
    2008-03-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3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 摘要
    修改公佈於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第二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3/200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九項的行文。(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
  • 頁數
    第2328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二組第3/2002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九)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