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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001
  • 公佈日期
    2001-01-0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文憑 / 課程 / 高等教育;大專 / 具高等課程文憑者 / 大學學位 / 博士學位 / 碩士學位 / 學士 / 高等專科學位 / 澳門大學 / 大學先修教學 / 廢止 /
  • 摘要
    核准若干畢業證書的式樣──廢止四月十七日第12/SAAEJ/95號批示及三月二日第13/SAAEJ/98號批示。
  • 頁數
    第26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12/SAAEJ/95號批示及一九九八年三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13/SAAEJ/98號批示。
    刊登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354頁的更正書﹝第3/2001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本批示內關於高等專科學位證書之式樣部分被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39/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廢止。
    本批示內關於預科課程證書之式樣部分被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83/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