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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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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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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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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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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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文憑 / 課程 / 高等教育;大專 / 具高等課程文憑者 / 大學學位 / 博士學位 / 碩士學位 / 學士 / 高等專科學位 / 澳門大學 / 大學先修教學 / 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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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若干畢業證書的式樣──廢止四月十七日第12/SAAEJ/95號批示及三月二日第13/SAAEJ/98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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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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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12/SAAEJ/95號批示及一九九八年三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13/SAAEJ/98號批示。
刊登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九期第一組第354頁的更正書﹝第3/2001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本批示內關於高等專科學位證書之式樣部分被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39/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廢止。
本批示內關於預科課程證書之式樣部分被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83/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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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