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009
  • 公佈日期
    2009-01-1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用途 / 酒店業 / 旅館業場所 /
  • 摘要
    聲明五星級的“澳門四季酒店”Four Seasons Hotel Macau, Cotai Stri 獲確定評為具有旅遊用途。
  • 頁數
    第778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
  • 已更改
    -
  • 廢止
    -
  • 不生效
    -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