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016
  • 公佈日期
    2016-01-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權限的轉授 / 辦公室主任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假期;年假 / 缺勤 / 津貼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人員任用 / 2016 /
  • 摘要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葉炳權)。
  • 頁數
    第526-52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產生效力。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轉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 相關法規
    -
  • 已更改
    -
  • 廢止
    -
  • 不生效
    -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