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0/2004
  • 公佈日期
    2004-12-2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秘書 / 兼任 / 秘書處 / 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衛生;健康 / 衛生局 / 2005 /
  • 摘要
    以兼任方式擔任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秘書處秘書的委任續期。
  • 頁數
    第857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