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0/2004
- 公佈日期2004-12-22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I
- 生效狀況不生效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秘書 / 兼任 / 秘書處 / 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衛生;健康 / 衛生局 / 2005 /
- 摘要以兼任方式擔任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秘書處秘書的委任續期。
- 頁數第8572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