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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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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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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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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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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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名稱;術語;冊 / 體育設施 / 體育運動 / 體育活動 / 體育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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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若干列於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內的體育設施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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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42-5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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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二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
本批示被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副刊第19/2015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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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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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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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