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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0/2017
  • 公佈日期
    2017-10-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3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校長 / 澳門大學 / 橫琴島 / 政府代表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實驗室;化驗所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N21科研大樓二樓科技學院無線通訊實驗室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18452頁
  • 註記
    新匯友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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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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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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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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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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