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3/2012
- 公佈日期2012-06-27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6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秘書;秘書長 / 文化產業委員會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個案研究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長,作為簽訂提供《中華創意產業論壇2012》研究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7652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