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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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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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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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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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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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 / 委任 / 委員;理事 / 代表 / 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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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一名代表為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另一名成員。(柯海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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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3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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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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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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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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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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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