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5/2016
  • 公佈日期
    2016-10-1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熱帶風暴 / 暴雨 / 風球;風暴訊號 / 教育機構 / 學校 / 幼兒教育 / 特殊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地球物理氣象局 / 教育暨青年局 /
  • 摘要
    核准並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校在熱帶氣旋、暴雨及特殊天氣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
  • 頁數
    第2140-214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月之首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246/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6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