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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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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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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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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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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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熱帶風暴 / 暴雨 / 風球;風暴訊號 / 教育機構 / 學校 / 幼兒教育 / 特殊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地球物理氣象局 / 教育暨青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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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並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校在熱帶氣旋、暴雨及特殊天氣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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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40-21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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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月之首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246/201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6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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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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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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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