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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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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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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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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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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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規章;條例 / 彈性上班時間 / 工作時間 / 人員 / 文化產業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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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文化產業基金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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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152-51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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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80/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文化產業基金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
廢止經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80/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文化產業基金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第四條第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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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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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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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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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