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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8/2020
  • 公佈日期
    2020-11-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修改 / 規章;條例 / 彈性上班時間 / 工作時間 / 人員 / 文化產業基金 /
  • 摘要
    修改《文化產業基金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
  • 頁數
    第5152-515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經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80/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文化產業基金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
    廢止經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80/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文化產業基金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第四條第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