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11/2005
  • 公佈日期
    2005-09-0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旅遊用途 / 酒店業 / 旅館業場所 /
  • 摘要
    三星級的「格蘭酒店」Hotel Taipa被確定聲明為具有旅遊用途。
  • 頁數
    第922-923頁
  • 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