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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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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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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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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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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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演藝學院 / 文化局 / 舞蹈 / 學校 / 中學教育 / 課程 / 學習計劃 /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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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澳門演藝學院舞蹈學校高中職業技術教育《芭蕾舞技術課程》和《中國舞技術課程》的課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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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618-6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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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零/二零一一學校年度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22/2021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