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13/2004
-
公佈日期2004-12-22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規章;條例 / 職責;授予 / 獎學金 / 學術研究;科學研究 / 碩士學位 / 博士學位 / 永久性居民 / 要件 / 支付;繳付 / 期限;期間 / 續任;續期;更新 / 上訴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
摘要核准《研究生獎學金發放規章》。
-
頁數第2214-2219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但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
本批示被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90/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