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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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1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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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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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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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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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教育暨青年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學校 / 官校教育 / 2008 /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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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2008/2009學年為該局屬下公立學校提供醫護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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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782-978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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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新皇朝醫療保健中心有限公司。
刊登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二組第10774頁內的更正書(第14/2008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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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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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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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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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