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16/2008
  • 公佈日期
    2008-10-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2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兼任 / 報酬 / 秘書長 / 委員會;佣金 / 技術援助;技術支援 / 自然災害 / 災難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支持四川地震災後重建協調小組 /
  • 摘要
    以兼任制度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支持四川地震災後重建協調小組的秘書長。﹝呂紅﹞
  • 頁數
    第978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