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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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1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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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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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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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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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青年事務委員會 / 組成 / 代表 / 澳門中華總商會;澳門商業協會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社團;團體 / 青年 / 婦女 / 2012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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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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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768-77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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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二年六月十日起產生效力,任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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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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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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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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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