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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2008
  • 公佈日期
    2008-02-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9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旅遊局 / 修改 /
  • 摘要
    修改第52/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七)項、(九)項及(十四)項。(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廢止第30/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頁數
    第1259-1260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二組第52/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七)項、(九)項及(十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