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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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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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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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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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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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 / 諮詢機關 / 婦女 / 兒童;孩子 / 組成 / 代表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社團;團體 /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 澳門明愛 / 母親會 / 宗教團體;宗教機構 / 慈善機構 / 2016 / 2017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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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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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6047-260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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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27/2016號行政法規公佈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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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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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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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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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