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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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2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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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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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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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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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澳門旅遊基金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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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及在廣州“南方都市報”刊登關於澳門旅遊業推廣宣傳的文字資料及圖片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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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3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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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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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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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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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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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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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